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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协同防控与决策支撑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0-03-25 17:04来源:北京理工新源 作者:BITNEI
一、 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协同防控与决策支撑平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ITNEI-2020A01)的货物自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投标。

二、 采购项目的名称、资金预算及最高限价
1.  采购项目名称: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协同防控与决策支撑平台设备采购项目
2.  项目预算:10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  最高限价:1000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三、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1.  项目分项采购清单及主要规格: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安全运行协同防控与决策支撑平台设备采购项目包含六个子项目包,采购分项清单及主要规格详见投标邀请公告附件及第五章采购需求。
2.  项目交货期:2020年4月30日前
3.  项目交货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京理工大学国防科技楼5号楼
4.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本项目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
5.  项目是否划分包件:否,投标人必须对招标货物内六个子项目包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只投标其中的一部分,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四、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1)供应商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须通过采购招标单位的投标资格预审,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6.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五、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先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3月25日17时00分至2020年3月27日16时00分,将资格审查发件发送至 yuna@bitnei.cn邮箱,待资格审查通过后招标人会发送招标文件至相应投标人邮箱。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评标办法和标准”附表一资格审查表,凡未在指定时间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公告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标人公司官网(网址:www.bitnei.cn)上发布。
2.  公告期限:自招标人公司官网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3.  中标人公示将招标人公司官网(网址:www.bitnei.cn)上发布。
4.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视为无效。

七、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2日 17时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2层
3.  本项目开标时间将于2020年04月03日14时在同一地点进行,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八、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九、 招标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采购人:北京理工新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2层01室
联系人(业务):于娜
联系电话:13601294868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5号楼2层01室
电子邮箱:yuna@bitnei.cn
邮编:100089
 
项目分项采购清单附件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1、 投标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格式要求见附件9-1);
2、 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本年度资信证明复印件(格式要求见附件9-2);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格式见附件9-3、9-4);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见附件9-5);
5、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格式见附件9-6);
6、 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格式见附件9-7)
7、 投标人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件9-8)
8、 投标人是否属于联合体投标人声明(格式见附件9-9)
9、 如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时,可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代理商)时,可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可提供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可提供投标人所投货物列入财政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认证证书;可提供投标人所投货物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认证证书;可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3C认证复印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人所投货物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如投标货物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需有此类认证时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时提供)。(格式见附件9-10)
以上提供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9-1  投标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2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说明: 
提供投标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复印件或扫描件,所有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9-2  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基本开户银行情况
 
(注:银行资信证明与投标人财务状况表二选一)

9-3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说明: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证(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
2、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9-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说明:
    1、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2、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9-6  “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
本项目将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规定,具体要求为: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将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潜在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9-7  投标人控股股东名称、控股公司的名称和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说明
致:
与我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如下:
我方的控股股东如下:
我方直接控股的企业如下:
与我方存在管理、被管理关系的单位名称如下: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9-8  投标人是否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声明
致:
我方 属于/不属于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9-9  投标人是否属于联合体投标人声明
致:
我方作为本次项目的供应商,现郑重声明如下:  
我方参加本次询价项目 属于/不属于 非联合体。  
上述承诺内容如有不实,我方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并承诺赔偿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人名章)
日期:
 

9-10  其他证明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有)

如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家时,可在投标文件中递交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经销商(代理商)时,可在投标文件中递交所投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可提供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可提供投标人所投货物列入财政部、原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认证证书;可提供投标人所投货物列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认证证书;可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3C认证复印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人所投货物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如投标货物根据适用法律、法规要求,需有此类认证时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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